战国时期三孔布币可谓泉界公认的一颗璀璨的明珠。有专家说,没有一枚三孔布的收藏者不能算一个真正的收藏家,但笔者虽然有幸收藏到了绝大多数人不曾有的这五枚三孔布,却长时间对泉界对其归属及其铭文注释的结论骨鲠在喉,因缺乏可靠的考证材料支撑,最多也只能算一个仓库保管员。于是下决心钻故纸堆,以为伊消得人憔悴的精神考究其原委,终于揭开了三孔布币的神秘面纱。还望专家、学者有教于我。
一、三孔布为赵国铸并非秦和中山国
三孔布的归属国问题目前有三种争论:一种是王毓铨《中国古代货币的起源和发展》第59—63页认为是秦国初期铸,另一种是张弛《三孔布考辨》(《中国钱币论文集》第74—83页)认为是战国中期中山国铸,第三种是多数泉家认为赵国晚期铸,但有的泉家在认可赵国铸的同时,还加上了一个“或为…”的悬念,说明他们并未作深入的考证,是因为手中没有实物的缘故吧。
持三孔布为秦铸者,大凡将其背面铭文“两”误释为“一两”(华光普《中国古钱大集》第73页虽认为是赵国铸,却均注为“一两”),并与秦国的圜钱“两甾”、“重一两十二珠”、“重一两二十四珠”(见图)简单地联系起来,认为是秦惠文王二年(公元前336年)秦国的“初行钱”,又有认为是秦灭赵国后冠以赵国地名的铸币。而实际上秦国自始到统一都铸行圆形钱币,从未铸行过布币之类的钱,且秦国币文从不铸地名,至今也未曾见有其布形币出土。倒是距秦惠文王二年“初行钱”之后的秦武王二年,1980年发掘的四川青川县郝家坪50号战国秦墓中与记有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命左丞相甘茂更修条律等事”木牍同时出土的 7枚半两钱(蒋若是《秦汉半两钱系年举例》,1989年《中国钱币 》第一期),便可证明。再则,秦初铸的“重一两十二珠”圜钱与小三孔布上的“十二朱”,二者的书风也完全不同,秦圜钱从王旁“珠”,小三孔布为省“朱”,且秦国在兼并赵国后,也不可能一味地只铸赵国的地名。同样,持三孔布为中山国铸赵国地名者,如中山国铸赵国地名,那是一种明目张胆的侵略,当时弱小的中山国敢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吗?事实上,中山国为赵惠文王三年所灭。因此,从三孔布上的铭文属地、币文书体与赵国器物特征相同,以及经泉界确认的赵国后期所铸圆足布吻合(圆足布与三孔布只是有无三圆孔的区别)看,三孔布应为从无孔圆足布过渡而来的试铸币,因秦灭赵国时期旋即停铸,时间短暂,难得一见,十分珍贵。
二、五枚三孔布铭文的勘误
令人骨鲠在喉、不吐不快的是,笔者收藏的这五枚三孔布铭文注释,应予勘误,以飨众泉友。
1、“下 阳”应为“下曲阳”(图1)
释“曲”为“ ”者,经多方搜索查找,没有“ ”这个字,但钱谱以及著录中却出现了这个字,从“ ”字形比与其并列的字宽大不协调看均为拼凑的字,是依三孔布“下曲阳”的字形画出来的,没有参考价值。经笔者查《金文速查手册》(樊中岳编,湖北美术出版社,1994年出版,下同)第178页爵、鼎器铭金文“曲”(见上右图),与其布上的“曲”相似,这是秦始皇统一六国文字之前的文字特征,虽各国文字写法不同,但也有相似之处可寻。所以,该布币应释为“下曲阳”。下曲阳为战国赵国古邑名,在今河北曲阳西沙河之东,因太行山曲之南得名,赵武灵王进攻中山国,曾集兵于此。后秦置曲阳县,汉为上曲阳。
2、“ ”应为“牟”(图2)
此枚三孔布面铭文,今有的钱谱释“牟”之下部作“木”,即“ ”,经查《辞海》、《辞源》均无此字,也是依葫芦画瓢。“牟”的金文书,《金文速查手册》第69页 卣、杂器铭文之“牛”书作似小篆书“ ”(战国末的字体逐渐和小篆接近),与此布钱上“牛”的下一横书向下弯曲不同,应同释为“牛”,铭文作“牟”,即“中牟”。《辞源》第45页注:“中牟,地名,春秋晋地,战国属赵。”《辞海》第1407页注:“古邑名。……战国赵献侯元年(公元前423年)自耿(今山西河津南)迁都中牟。”《史记•正义》:“相州汤阴县有牟山,中牟当其侧”,即赵国境内今河南鹤壁市西。
3、“妬邑”应为“妫邑”(图3)
今有的钱谱释此布为“妬邑”,经查《金文速查手册》第135页鼎器铭文,应为“妫”,鼎器上的“妫”,或左或右边都有一个形似篆书“中”字。“妬”是“妒”的异体字,妒字作地名,无解。妫,即妫汭,古水名,一作“沩汭”,有作一水,将“汭”作“内”解,谓沩水隈曲之处,在今山西永济县南,战国魏国蒲时的反邑,后属赵国。沩汭源出相传舜帝耕耘所在地历山,西流入河。《水经注》:“舜为匹夫,帝女下嫁历山,沩汭二水出焉。南曰沩水,北曰汭水,按此水同归异源,实为一水,不可强分”。
4、“上专、下专”应为“上博、下博”(图4)
今钱谱释为“专”,即繁写为“専”,此“专”(専)作地名无解。从网上搜索到的资料云,“専”是“薄”的省文,民国之前的史书皆印“専”,为水名。1951年以后中华书局所印前后汉书,頋颉刚《注》改“専”为“博”,因“博”与“薄”同音,即作“上博、下博”解。《汉书•地理志》应劭《注》、《后汉书•郡国志》李贤《注》均称博水,即山西东部漳水的支流。上博、下博,皆在博水沿岸,为战国赵地。下博地势重要,为兵家比争之地。《通鉴》卷三九有:“更始二年春正月,大司马刘秀统军北徇,……又进下曲阳,更进下博南,……引兵趋枣强,明日,会于下博桥。”
三、钱背文并非译为“一两”而是“两”字
华光普《中国古钱大集》(甲本)第73—80页载三孔布拓图旁均将其背文译为“一两”,进而又注:“三孔布背文以‘朱’、‘两’纪重,首开‘铢’、‘两’纪重制,对后世影响很大”。其实,三孔布背文应译为“两”字,并非“一两”,从金文鼎、簋、壶铭文上的两字,其上部都有“一”横书,没有一例为省去一横作“ ”的写法。国家文物局系列教材、唐石父铸《中国古钱币》第23页也有专门释注:“三孔布大品,背文‘两’当释‘两’,或释‘一两’非。”由此误释“一两”,导致不少人错将“一两”的定义拿来作三孔布为纪重钱来考证。
其实,三孔布的“两”字并非重量单位,而是表示数目的单位,是比寽、釿较晚出现的货币单位。因为从布币到圜钱的实测重量来看,所有的铸币本身都表现出不断减重的趋势。正如孔祥贤《方孔圆钱的由来及秦半两轻重不一的原因》(《江苏省钱币研究会第三次学术研讨会论文选》,1985年10月编印,第77页)所云:“‘半两’实际上是一种货币单位,即钱‘一枚’”,至于“两”的本意,半两即半双即一枚,还是由重量单位变为货币单位,已逐渐失去了重量的意义,这符合我国古代货币由实物到纪重、由纪重到纪数再到纪值的发展规律。战国时期秦铸“一珠重一两十二(四)”(图5),从其钱重大小不等的情况表明,该钱的实际重量与钱文的十二或十四没有对应关系,即“十二”或“十四”与纪重无关。该钱文中的“珠”也并非后来的“铢”或简写“朱”,即如此钱读作“重一两十二(四)珠”,珠即指计数“十二(四)”的货币单位,因为“珠”字的含义指“小的球形的东西”或“珠宝”(辞海注释),并非表示重量。同样,同时期的三孔布上的两字作为一种货币单位,即为数量词,只是表示事物的多少计数,是数词和量词的连用。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的三孔布上部圆孔顶端的数目字的由来,即表示其背面数目与中间“两”字纪数的连用,如“十七两”。还如与三孔布同时期的刀币和部分圆钱上的“化”字(见图),如圆钱“一化”、“镒四化”、“ 镒六化”(见图),这里的“化”即指一枚或四枚、六枚货币。化,只是货币名称,与币值和重量无关。三孔布上的货币单位开始由称量单位向计数单位过渡,称量单位也由寽、镒、釿等多元体制向归于统一的斤、两、铢体系过渡,反映了我国古代货币演变的融合趋势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参考书目:汤可可《中国钱币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