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是民主革命先行者。1917年至1925年间,为了维护共和体制,恢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实现南北统一,孙中山三次在广州建立政权。
中华民国
1917年护法运动中被选为海陆军大元帅,9月10日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护法军政府。1918年5月18日,非常会议议决改大元帅独任制为总裁会议制。5月20日,选出了政务总裁七人,孙中虽被选为七总裁之一,但是实际权力已被西南军阀所篡夺,再不可能贯彻当初的“护法”主张,孙中山遂于1918年5月21日离开广州赴上海。
1920年8月,陈炯明粤军回师广东驱逐了桂系军阀。在中国银行广东分行纸币抵折、整理无望的情况下,省财政厅决定拨付官股,招集商股另设新银行,初时称广东省银行,属官商合办性质。10月,桂系政权倒台,行长谭海秋离职,该行遂停业。11月,将广东官银钱局改组成立的广东地方实业银行并入该行。此时孙中山也由上海回到广州。陈炯明任省长后,省政当局决定将该行归官办。12月15日,改名为省立广东省银行重新开业。改派程天斗取代谭海秋任行长,改官商合办为官办,收回原发行的纸币,另发行一套面值为1元、5元、10元、50元、100元的纸币,原票上加盖“省立”字样后发行,发行数额为229642元。因准备金不足,过量发行纸币,几个月后就发生抵折和挤兑风潮,并引发1922年3月以后的工人与钱商之间的冲突。该行在1922年4月发生挤兑,以致币值跌落。省政当局拟设法解决,首先发行二毫、五毫小额券掉换大额券回笼。
1921年4月7日,国会非常会议在广州召开,决定重建政府,并通过《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规定改元帅制为总统制,元帅府改为总统府,取消交通部,增设司法部,各部总长一律更名部长,总统对外代表中华民国,总揽政务,发布命令,统率海陆军,任免文武官员等。5月5日,孙文就任非常大总统,并任命伍廷芳为外交部长兼财政部长,陈炯明为陆军部长兼内务部长,徐谦为司法部长,汤廷光为海军部长,李烈钧为参谋部长.马君武为总统府秘书长。中华民国政府成立后,孙中山决定利用北方军阀混战的时机,暂师北伐,并赴留关前线督战。6月,陈炯明叛变。7月9日,孙中山被迫离开广州,中华民国政府随之瓦解。
1922年9月,陈席儒出任省长,即行整顿,借款注入该行。10月,广东省银行再告开业。历经波折,仍无起色,纸币大跌。又委托广东汇丰银行代收省券存款一千万元,以维持币信,也告失败。
广东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成立于1924年8月。酝酿筹备始于1920年。时孙中山在广东发动二次护法运动,成立军政府,倡导成立“国立中华国民银行”,并印制了中华国民银行券。因无准备金,亦无兑换点,未能发行。
1922年初,孙中山在桂林下令组建中央银行,址设梧州。1922年4月,陈炯明拒绝前往梧州与孙中山面商北伐问题,并以辞去各职务相要挟,被孙中山免去广东省省长,粤军总司令、内务部总长三职。
1920年归国的程天斗,任广东银行行长期间,整顿财政,清理积债,政绩较为显著。1922年4月,程天斗再被孙中山任命为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兼省立银行行长。5月,孙中山派广东省财政厅长兼省银行行长程天斗为中央银行筹备员,负责中央银行的筹备工作。
6月16日,陈炯明发动兵变,炮轰总统府和粤秀楼。16日凌晨一时,总统府秘书林直勉、参军林树巍闻讯赶至总统府,一边命令叶汝寿火速到南堤之中央银行,协助中央银行行长程天斗把银行内之钞票(共十几箱)搬运至驳艇中,以免落人叛军之手。
1923年初,陈炯明倒台,孙中山回粤。据《大本营公报>第一号(一九二三年三月六日)委派程天斗职务令二件。一.大元帅令派程天斗为中央银行筹办员。二.大元帅令派程天斗为省立广东银行清理员。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建立后的第五天孙中山再次任命程天斗为中央银行筹备员。
1923年7月,广州市公安局逮捕了程天斗,孙中山指定由胡汉民、程潜、罗翼群组成特别法庭进行会审。程天斗在任广东省立银行行长期间,1922年8月间乘陈炯明叛变时,营私舞弊,吞没纸币并私自在香港九龙仓提取银票一箱,共约237万元,又私提银行库存现金150万余元,合计侵吞公款380余万元。另外,程天斗还亏空公款1038万余元,造成国库空虚。由于程天斗贪污罪行情节严重,特别法庭依法判处程死刑,呈请孙中山批准。程天斗贪污案震惊中外,9月初判处死刑。经许多要员说情,孙中山批示交出全部侵吞款项方可免死。
此后,叶恭绰出任广东省财政厅长,应商民维持纸币之请求,于9月17日设立整理省行纸币委员会,颁布《整理省银行纸币总纲》,发行整理纸币奖券,后因奖券滞销,未著成交往无法维持,币价跌至一成余,至1924年8月该行停业。1924年,放弃整顿,再准备成立中央银行。省行发行的3300万元纸币滞留在市面上。
中央银行钞票
在程天斗任中央银行筹办员时。中华民国政府委托日本TOKYO(东京)GOSHODO(古书堂)承印了中华民国中央银行钞票,目前见有壹毫、壹圆和伍圆3种面额。因票面没有印年份,加上厂家是日本浪人组织黑龙会所属的株式会社,日本方面在中国南北政府两头押注,因程天斗案,中华民国中央银行准备金无法解决,不能开业。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在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已宣布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工农”三大政策。至此在日本所印钞票“胎死腹中”。钞界对此钞票各种猜测。
1924年8月,广州中央银行有了少量准备金后,即行公布中央银行组织章程,宣告开业,址设广州南堤原中国银行广东分行旧址。以胡汉民等7人组成董事会,宋子文任行长。1925年,在西堤设立分行及3个兑换处(西堤、西关、永汉路),并在江门设分行,在佛山设经理处。1926年,在汕头、韶关、中山、三水、南雄、潮安、梅州、钦廉、琼崖、梧州等地设立11个分行,在石龙等地设经理处,在南雄、坪石、城口等地设兑换所,共20多个分支机构。
在广州,该行除自设兑换发行处外,还有8家代兑的商业银行,即永汉北路的鸿兴银号,永汉南路的英芳生记银号,一德路的裕德银号、裕广银行,财厅前的协元银号、西关的广信银号、永信银号,十三行路的发记银号。广州中央银行发行纸币由美国印钞公司印刷。该行除发行纸币外,还代理金库,经营兑换,办理存汇款,发放贷款,代政府募捐,付还债款等业务。该行的成立,对解决广东革命政府的财政困难,统一财政,巩固广东革命根据地,发动北伐战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